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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人全都出了力,每人也都有几率,但,真爹只有一个。
为此,三个已知天命的老绝户开始了无休止地争执,纷纷说,这孩子肯定是自己家的,理应继承己家的香火,云云。
这种老来得子的天赐机会,任何一个绝户都不会放过!
争吧!
三人越争越烈,没办法,最后只得把这事搬到了县衙的公堂之上。
那县太爷一看卧槽,你们三个同时行房,又同时离去,这……这我哪知道孩子是谁的?别嚷嚷,你们爱谁谁的,反正不是我的,全都给我混蛋!
最终,县衙以‘有伤风化’为由,坚决不予立案!
这下子,三人可是真傻眼了,难道这偌大的琼州府,就寻不到一个有权威的说法吗?
就在三人感到彷徨无助之际,一个睿智的女状师很热心地指点他们我觉得,你们还是到府衙里去寻齐知府判决吧,我素闻他在执政方面倡导以民为主,对民事诉讼案绝不会视而不见的。
这……可行吗?
知府大人会不会也这样的一退六二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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