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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誉本以为,自己身上的这件棉衣已经足够阔气了,它还是柳荃特地买的上好布料,不料,却和客栈里一个端茶倒水的下贱杂役撞衫了。
更令齐大郎感到尴尬的是,那杂役看了看他,居然还问了句:“我说这位同行,您是不是走错地方了?我们家可没招新伙计呀!”
什么意思?
问过之后这才知道,因为自己身上的这种布料柔韧又不吸油,而且还很容易浆洗,深受这京城一带的下人杂役们的喜爱。由这种布料做出的衣衫,还被他们亲切地称为是‘打杂衫’。
这种衫,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流行了。
汗啊!
自己还成了打杂的了?
“哈哈~~”
憋了一路子的殷俊,终于发出了爽朗的笑声,并逮着这个机会,好好地挖苦了齐大郎一把。
齐誉则是眼睛一瞪,回讽道:“你大爷的,脚指头又痒痒了?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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